垃圾分类对于城市坏境以及身生态坏境的意义是重大的。深圳当然也要开展垃圾分类了,深圳的垃圾分也和上海一样分成四类。那么深圳垃圾分类标准是什么 深圳垃圾分类的管理条例
深圳垃圾分类的管理条例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关于《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拟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做得好的 家庭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1000元 。
每年的奖励名额安排:家庭名额5000个,个人名额1000个,住宅区名额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具体奖金额度分别为:家庭2000元、个人1000元、单位1000元,住宅区最高30万元封顶。
各区奖励资金分配如下: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各区家庭限额如下: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各区个人限额如下: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鹏新区10个。
各区住宅区限额如下:福田区100个、罗湖区70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
深圳垃圾分类标准是什么?
居民应遵照按责任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混合投放和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及其他垃圾等。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弃织物、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住宅区居民应将可回收物暂存家里,于资源回收日投放至资源回收日收集点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在其他时间,分类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不得混合投放和随意丢弃。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及药具、废弃日用化学用品及其容器等。
居民宜将有害垃圾暂存在家里,于资源回收日投放至资源回收日收集点的有害垃圾集容器,或其他时间应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废弃日用化学用品及其容器在市城管部门没有要求单独分类前,可投放至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
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过期食品、蛋壳、菜梆菜叶、茶叶渣、盆栽落叶等。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住宅区应对厨余垃圾单独分类,滤干水后投放至常设收集点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外装垃圾袋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未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住宅区,应将厨余垃圾滤干水后,投放至常设收集点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大件垃圾、年花年桔等应投放至责任人指定的临时堆放场所,或自行资源化利用。责任人应定期妥善处置大件垃圾、年花年桔。
其他垃圾包括尘土、烟头、破损花盆、碗碟、陶瓷制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纸尿裤、卫生巾等)、一次性饭盒、筷子、已污染纸巾、塑料袋(膜)、大骨头、贝壳、坚果壳等。其他垃圾应袋装投放至常设收集点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垃圾分类小常识
绿色垃圾桶放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指居民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应放在绿色的垃圾桶内。
蓝色垃圾桶放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应放在蓝色的垃圾桶内。
红色垃圾桶放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日用化学品等,应放在红色的垃圾桶内。
灰色垃圾桶放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去以上三种垃圾外的其他所有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以及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应放在橘黄色的垃圾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