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遗失了身份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如果未满16周岁的,则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2、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5、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6、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