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也为了避免未成年的节目太过商业化,国家出台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那么未成年人节目不得炒作明星子女真的吗,未成年人节目有哪些要求。下面汇感网的小编就来介绍。
未成年人节目不得炒作明星子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天透露,《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将于4月30日起施行。规定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不得有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等。
未成年人节目每隔30分钟提示休息
《规定》提出,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以显著方式对所传播的未成年人节目建立专区,专门播放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节目。未成年人专门频道、频率、专区、链接、页面不得播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整形、网络游戏广告,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广告,其他未成年人节目前后也不得播出上述广告。并且,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在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小时播放广告不得超过10分钟,其他时间每小时不得超过12分钟。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未成年人节目播出过程中,应当至少每隔30分钟设置明显的休息提示信息。
不满10岁儿童禁止代言广告
《规定》提出,未成年人节目应避免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例如,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并且,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规定》还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未成年人节目应当严格控制设置竞赛排名,不得设置过高物质奖励,不得诱导未成年人现场拉票或者询问未成年人失败退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