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性侵一站式取证具体是怎么样的,有的人听说了未成年人性侵一站式取证,那么究竟是怎么进行取证的呢,对受伤害的孩子的影响大不大,汇感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未成年人性侵一站式取证是怎么回事
成长启示录中,回忆起女孩跳楼瞬间,当事民警哽咽到采访中断……对如此惨痛的案例,我们绝不回避!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也健全了相关防控和处置制度,进一步探索性侵预防和一旦性侵发生后如何进行及时有效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性侵一站式取证具体情况
“一站式”办案救助,避免二次伤害
2018年以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广州团市委积极倡议构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获得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肯定与支持,共同着力推动“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落地。广州市“护蕊”一站式工作室正是基于这个目的而建立起的办案、救助同步进行的场所。
得益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和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大力支持,“护蕊”一站式工作室设于妇儿中心珠江新城院区住院部一楼,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
家庭式的装修风格,温馨的布置,随处的玩具、绘本,可以使到此的孩子尽量放松心情,减少不安和恐惧。整个工作室分为身体检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指挥监控四个区域。
其中询问区内配有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拾音器和交换机等设备,便于对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能将询问过程刻录光盘后供后续办案单位调阅,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多次回忆被侵害的细节和过程导致心理受到“二次伤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询问、取证、检查一次性到位。
《工作指引》保驾,护航身心健康成长
为使工作站发挥有效作用,提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质量,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在市检察院的倡议下,由市未保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指引》,细化完善“一站式”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依托市检察院、团市委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确定为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单位的契机,不断完善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保护机制,努力确保“一站式”为其提供医疗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全方位救助方式。
相关司法办案部门将进一步紧密依托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台(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平台)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共同做好性侵犯罪预防工作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见证工作;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依托各类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的社会救助工作。
据市未保办(团市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刚刚结束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已将广州市检察院提出的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作为2020年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该制度主要指本市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据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该制度将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书”的切实举措,将进一步深化广州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扎紧扎实扎牢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牢笼。
网友评论
未成年人既要特别保护也要有针对性的严惩,大家都知道最近13岁杀人恶魔的案例,应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立法
能不能考虑延长追溯时效?我同学初中被老师性侵,等我们这帮孩子读大学成年了才有意识和能力维权,可法律层面已经无法查证、惩罚坏人了啊。那个坏人就一直留在学校当班主任,多可怕啊。
出于隐私或自尊心 受害者及家属也有不愿意报案得
为什么不多一点死刑?为什么要对那些故意犯罪的人谅解的机会?这样对受害者何其不公?
死刑太少。中国不缺人才,人品道德差劲的人少一个是对社会与他人的公平。
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真的很有必要,普及性教育,不要委婉的说男女不能共处一室,你得告诉小女孩为什么男女不能共处一室!这世上有些是你看得到的性侵,还有很多是你未可知却折磨了一个女孩一辈子的。